教学研究 - 教学改革 -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管理暂行办法
 


教学改革  加入时间:2010/11/18 11:48:16     点击:2180

 

教学改革是高等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 为了加强本科教学改革, 推动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教学改革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立项的基本原则

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申请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应符合如下基本原则:

 

(一)遵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21 世纪需要的人才这一目标,开展各项教学改革与研究。

 

(二)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能为人才培养和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三) 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 结合校情和各学院实际, 在面向21 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研究所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优化。项目注重实践和应用,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具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项目类别

根据课题内容和范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分四大类,即学校总体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各学科 (专业)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与实践类。

 

同时,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学校对项目资助的力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和一般教学改革项目两类。申报者自选内容的项目为一般项目,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改革发展需要和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指定研究内容的项目为重点项目。

 

学校总体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项目:是指对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中相对宏观的问题进行的超前性、战略性、整体性的研究与实践。如: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探索与实践。

 

各学科(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项目:是指对某学科或某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等问题进行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此类项目宜以宽口径学科大类或专业为对象。如:XX 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XX 类(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等。

 

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类项目:是指对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手段的更新等改革与实践。如:基础课程分层次(分类)教学的改革与实践;XX 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深化与实践;XX 课教材的建设与优化等。

 

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研究与实践类项目:是指与学校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相对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如何进行高效科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包括教学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及管理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实践等。

 

学校根据立项工作安排制定《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后),申报人根据项目立项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的目标

通过项目的研究与实施,为事关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教学改革方案的出台做好理论准备及进行实践探索,为学校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促进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使一部分学科(专业)的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果,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课程及教材, 完善课程体系和加强教材建设; 加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内容、方法和考试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四、项目立项程序

申请教学改革项目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公布立项指南并下发立项申报通知;

(二)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申报;

(三)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的业务水平、工作基础、研究

能力及条件提出初审意见;

(四)学院(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六)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公布。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主持人)应具备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 5 人,由多人组成的课题组原则上应体现老、中、青相结合。

(三)项目课题组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相应的教学改革实践条件,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

行。

(四)已经国家、省和学校立项的教改课题,不重复立项。已经国家、省和学校立项并结题的

项目,若无新的改革内容,不再立项。

(五)申请项目人应在调研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拟出详细的项目研究方案,并认真填写《项目申请表》(附后)。

六、项目年限、经费及经费开支

(一)项目年限

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起止年限一般为 2--3 年,一般教学改革项目起止年限为 1-2 年。

(二)项目经费及开支

1、 学校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 由学校教学改革专项基金予以一定资助。其中重点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 5 --1 万元, 一般教学改革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 千元3 千元。 经申请被列入国家或省(部)教学研究及教育规划课题的项目,学校原则上按11 进行配套,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也应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

2、 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非本项目费用, 一律不得在本项目经费中支出,经费使用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支出。

3、国家、省、校三级教改立项研究经费的开支范围:

(1)调研费、 差旅费: 指进行项目研究与实践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含问卷调查费用) 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教改会议的费用。

(2)资料的购置费、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发生的书刊、资料、教材(或讲义)的编

写、购置、复印、印刷以及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购置等费用。

(3)论文版面费:指进行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发表论文的费用。

(4)论证、鉴定、验收费:指组织本项目立项论证、教研成果鉴定和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七、项目的管理

(一)教改项目由教务处管理。教务处主要负责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的启动和立项;负责根据项

目及进展情况, 确定校级教改项目经费的计划、 分配和划拨, 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决定经费的缓拨、停拨和是否撤消立项;负责组织立项项目的年度(中期)检查,包括对校级重点项目及国家和省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与考核;负责组织项目结题、成果验收和宣传推广,并进行项目工作总结。

(二)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主要负责项目研究整体方案的制定、

项目研究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项目经费的统筹安排,以及领导项目组按项目申请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与实践等,项目主持人应按要求接受年度或中期检查,组织形成项目研究成果的总结性

文字材料,并积极配合成果验收等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

或项目主持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更换的,须由承担项目的所在学院提出接替的人选,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对不能按计划进行或自行终止研究的项目,将终止拨款、冻结经费或撤消立项,本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三)项目单位(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为项目单位)应对项目研究加强领导、有效监督、积极

支持和进行具体指导,制定有利于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各项措施,吸引和激励高水平的教师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促使项目研究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省、部级及其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对于教育部、农业部、教育厅、学会和学院提供

资助经费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主持人要将立项项目报教务处备案并参照本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八、项目的鉴定与验收

(一)凡学校正式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均应在项目完成后填写福建农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

结题表,并进行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验收或鉴定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和教务处共同组织,对成果特别优秀的项目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或有关部门申请省、部级鉴定。

(二) 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方式进行, 可采用会议评议, 也可采用通讯评议。

专家成员由项目单位提出建议名单, 报教务处审核。 一般项目的验收和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 人组成,其中必须有 1 名副高职称以上教育学科专家,1 名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重点项目的验收和鉴定专家组一般不能少于 7 人,其中必须有 2 名以上校外专家, 1 名副高职称以上教育学科专家,

名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申请验收或鉴定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周向教务处提供如下材料:

1、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2、项目研究成果。

(三)验收、鉴定专家组须对验收鉴定项目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价,不得弄虚

作假,并认真填写福建农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意见书。

(四)、验收或鉴定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将福建农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结题表、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意见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标志性成果各 1 份交教务处归档。未通过验收的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五) 申请国家级、 省级、 校级教学成果的原则上应是经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立项及验收的项目。

九、其他

(一)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优先考虑立项指南内的选题,并侧重中青年教师申报的项目。

(二)对未列入上述四大类的教学改革项目设为自选项目。自选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后,

学校根据需要可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为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创造条件。

(三)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