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09/3/25 11:01:34 点击:1290
一、凡新购或调拨进来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验收和鉴定,及时建账建卡,各类单据和技术资料及时归档。
二、各实验室所需仪器由该室人员向财管员领取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的仪器设备平时由该室人员使用、保管和维修。
三、严格借还手续,贵重仪器借还需经过中心主任批准。任何仪器的借用都必须办理借用登记和归还手续。
四、凡需报损报废的仪器,须经实验中心充分鉴定确实符合报损报废条件后方可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最后的鉴定和审批。及时清理账、物、卡。
五、 贵重仪器配备专门人员保管,并建立使用档案,详细记载使用和维修情况。
六、为防潮及霉变,对不经常使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通电一次,对某些仪器的裸露金属部分涂抹机油或黄油以防生锈。
七、仪器如有损坏或丢失,必须由使用(责任)人或安全员及时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填写“报损、报废、遗失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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